交通标志杆一般有单杆式交通标志杆、多杆式交通标志杆。立柱标志内侧边缘不得侵入道路施工边界。
一般而言,行车道、人行道或土肩的外缘距离不少于25厘米。交通标志牌下缘与路面之间的高度不小于5500毫米,国道、省道不小于5000毫米。
在城市道路上设置较大比例的小车时,下翼缘距地面的高度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效设置,但不得小于120厘米。设置在行人、非机动车一侧的道路上,设置的高度应大于180厘米。
网站首页
电话咨询
微信客服
在线地图